| 05/18/2007 | 校外人士換證進館需知
1.服務對象:達國中(含)以上學齡,憑本人學生證或身份證洽出納流通櫃台填表押證後,換證入館閱覽。
2.換證數量:學期中六十張,本館得視情況調整換證數量。校內期中、期末考當週及前一週暫停臨時閱覽證換證服務。
3.使用期限:臨時閱覽證應當日借還,離館時歸還並取回原證件。如有遺失,酌收工本費二百元。
4.服務內容:可入館閱覽,但不得外借書刊、視聽資料及使用研討室、數位學習區設備等。
5.注意事項:
*食物、飲料、寵物、違禁品、危險物品等嚴禁攜入館內。
*進入圖書館時,衣著需整齊,穿著拖鞋者禁止入館,並不得有影響他人閱讀之行為,或擅入非開放空間。
*進入圖書館時請將手機來電訊號改為震動式,使用時請至樓梯間或廁所,並請掌握輕〈輕聲細語 〉、 短 〈縮通話時間〉、簡〈簡訊傳送〉的原則,共同維護良好的閱讀環境。
*離開閱覽桌時,應將私人物品攜出,不得用於預佔座位。若須暫時離開以三十分鐘為限,逾三十分鐘經查獲者,本館得以閱覽席位佔位管理辦理處理。
*館內電腦設備僅提供讀者進行館藏查詢、資料庫檢索、網路資源查詢等與學術研究相關之查詢,嚴禁BBS、線上聊天、打電玩等相關事宜。
*離開圖書館時,本館保有檢查讀者隨身攜帶物品之權利。本館圖書資料及各項設備器材未經借閱程序,不得擅自攜出館外,違者視為偷竊辦理。
*若有停電或突發狀況時,本館得以臨時公告,暫停攜帶背包入館。
*凡違反以上進館規定事項者,本館同仁得視違規情況做適當處置,經勸導無效或違規情節重大者,三個月內禁止進入本館閱覽,違規情節重大者並通知所屬服務單位機關或所屬學校學生事務處處理。下列行為視為違規情節重大,冒用(偽造)證件、偷竊、偷窺、蓄意損毀圖書資料、或破壞器材設備、及其他經本館認定之重大違規情事者。
6.依「元智大學圖書館臨時閱覽證管理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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