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及流程 |
1. 大學部學生入學後,各學期表現優良者,得於二、三、四年級下學期開學日後二週內向各系所(組)學位學程碩士班提出申請。錄取名額、甄選標準及甄選程序由各系所(組)學位學程自訂,並提教務會議同意後生效。 2. 錄取之學生兼具學士學位候選人及碩士班預備研究生(以下簡稱預研生)資格。 3. 大學部學生取得預研生資格,且獲得學士學位,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一般生或在職專班入學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
注意事項 |
1. 學士班修業期間所選修之碩士班課程(須先填寫修習研究所課程學分採認申請表),可抵免碩士班應修學分數(不含論文學分,且不受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有關研究所抵免學分上限規定之限制),但研究所課程若已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 2. 學生所修研究所課程欲保留於就讀研究所時抵免學分使用,須於修課當學期選課問題處理截止日前,依下列程序完成申請手續: (1) 先至教務處索取二聯式【元智大學大學部學生修習研究所課程學分採認申請表】 (2) 於每學期選課問題處理截止日前完成申請。流程:【填表→本人簽名→系主任簽名→繳回教務處櫃臺(或聯合服務櫃臺)】 3. 正式考上研究所時,最遲須於入學第個一學期或第二個學期開學前一週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已提出抵免申請但未通過之科目,不得重複提出申請。憑【元智大學大學部學生修習研究所課程學分採認申請表】第二聯﹝副本學生收執聯﹞,辦理抵免學分手續。 4. 學生必須符合原學系學士學位與欲就讀系所(組)學位學程碩士學位之規定,方發給學、碩士學位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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