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科技部「基因重組實驗守則」及生物安全管理,欲申請「基因轉殖或重組試驗同意書」,請向環安衛中心提出申請,其審核原則如下:
    1. 未經實驗室生物安全等級認定者,需先提出實驗室生物安全等級認定審議。
    2. 無感染性生物材料之BSL-1實驗室,如欲變更為使用RG1感染性生物材料之實驗室,請另提出感染性生物材料清單審議。
    3. 本校生物實驗室經認定均為BSL-1實驗室,不得從事RG2以上之感染性生物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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