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職同仁、同學好!
111/12/19前,請將您的自行車繫上紅色布條,俾利區分使用中與廢棄無主之車輛。逾期未繫上紅色布條之自行車,將視為無主之廢棄車移至校門左側(Ubike後方校內空間)樹下集中處理。紅色布條請就近至警衛室、男女宿舍櫃台或總務處領取使用。謝謝您!
一、違規遭鎖車之自行車車主請於上班時間至會計室繳違規處理費,憑發票至警衛室請警衛開鎖以取回您的愛車,並同樣需於12月19日前繫上紅色布條。
二、12月19日起,校內各館廢舊未繫紅色布條之自行車將先集中放置於各館集中處(如下),並陸續移至學校大門左側(Ubike後方校內空間)樹下予以集中。
- 大門:集中放於入學校大門左側樹下。
- 一館:集中放於後(東北側)方草坪(靠六館)。
- 二館:集中放於北(北側門)方(靠圖書館旁樟樹下) 。
- 三七館:集中放於東大門右側(東南方樹下草坪)及西側門右側(西北方樹下)。
- 六館:集中放於自行車停車場右側(東北方樹下草坪)。
- 宿舍區:集中放於活動中心前靠體育館右側圍牆旁及自行車停車場旁。
- 體育館:集中放於自行車停車場南側門水泥柱旁。
三、集中處理後未繫紅色布條之自行車將於112年1月9日起依廢棄物集中處理,所有人不得異議。
總務處 警衛隊111.12.5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