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項目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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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請 資 格 |
申請機構 |
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 |
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資格 |
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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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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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聯盟 |
由一家或二家以上合作企業共同組成,且以一家主導,參與執行計畫之團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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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執行期程 |
每案最多補助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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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時間 |
隨時受理,採隨到隨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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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補助方式 |
由國科會補助申請機構(學研機構),由經濟部補助合作企業 (國科會為單一申請窗口,欲申請經濟部補助款者,於送國科會之計畫書內一併填寫申請金額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