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112 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教學推動或教材教法研發計畫」,請踴躍於112年 3月15日前提送計畫報部申辦。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原則。
二、目的: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鼓勵大專校院設置「性別相關研究中心」 及「性別相關系所」,並積極發展合宜的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教學模式及研發 適當的教材教法,俾有效建立學校師生性別平等理念,營造友善的校園,爰補助辦理本項計畫。
三、補助對象:
(一)各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含軍警院校)。
(二)辦理單位應為學校所設之「性別相關研究中心(校級)」或「性別相 關系所」(不含通識教育中心、推廣教育中心等非性別相關研究中心)。
四、補助計畫議題:大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教學推動相關議題,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平等教育、情感教育、性教育、多元性別差異、防治校園性侵害、性 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及跟蹤騷擾防制教育等(含外籍生教育)。
五、計畫期程:自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