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那裡可以查到學生宿舍簡介?
查詢路徑:學生宿舍
二、大一新生都可以申請到宿舍嗎?
住宿核准之優先次序依據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七條為原則,床位數量有限,額滿為止。
三、新生未獲分配床位將如何處理?
(一)可向宿服組登記申請候補床位(遞補原則請見本Q&A第十八點),俟有空床將主動通知,完成辦理並繳交住宿費後,即可入住。
(二)可利用本校軍訓室「元智大學租屋網」查詢系統,獲得充分校外租屋資訊。(網址: https://house.nfu.edu.tw/YZU)
四、大二以後可以繼續住宿嗎?
需參加電腦抽籤,每年約在第二學期3、4月辦理抽籤,詳細日期及方式,請注意宿服組之公告,抽中者下學年可住宿一年,需預繳NT$2,000元保證金。
五、研究所新生何時申請宿舍?
大約在每年8月初會辦理電腦抽籤,請注意宿服組公告。可申請對象:當年度之碩一、博一新生,不含在職專班學生。
六、研究生也是住在校內宿舍嗎?
是的,男/女研究生也是安排在校內男/女一舍,4人一間。
七、我是研究所新生,在申請到宿舍前,可以先申請短期住宿嗎?
可先到宿服組申請暑假住宿。
八、我有繳交2,000元宿舍保證金,學校何時才會退還?
宿舍保證金就是學生保證自己會住一學年(2學期),自107-2學期起,保證金不扣抵次學期住宿費,於住宿期滿一學年、辦理退宿符合相關規定者無息歸還之(驗收項目如:住宿期間有否違規、床位是否清空整潔、退宿手續是否完成等)。
九、每學期住宿費是多少?
109學年度收費標準如下:
◎ 大學部學生(不含寒暑假):男女一舍/9,200元;男女二舍/11,000元
◎ 研究生(包含寒暑假):男女一舍/12,000元
十、因故不續住,請問我要如何申請退宿?是否可以退費?
【一般個人因素不續住】
(一)若您非特殊原因例如:想住校外、不適應、課很少不想住...等等個人原因,依規定恕不退還住宿保證金及住宿費。
(二)申請流程如下:
1. 填寫自願放棄床位切結書送宿服組辦公室
2. 至男女宿舍櫃台辦理退房相關手續
【特殊原因不續住】
(一)特殊原因定義為:畢業、休學、退學、轉學、實習、出國交換及不可抗力之原因經核可者。
(二)可退還保證金,所繳住宿費研究生依住宿月份退費,大學部比照教育部所頒退費標準辦理退費。
(三)申請流程:
1.填寫特殊原因放棄床位切結書
2.填寫宿舍退費申請表
3.檢附證明文件
4.攜帶保證金繳費收據送宿服組辦公室
※請攜以上文件至宿服組辦公室辦理
5.至男女宿舍櫃台辦理退房相關手續
十一、想要換房間要如何申請?
一般情況不可以申請換房間,如有不可抗力因素,可向樓長報告,經過樓長協調或處置後,若仍無法獲得妥善處理,可至宿服組辦理申請。
十二、寢室內設施損壞或無法使用怎麼辦?
設施損壞請上個人Portal/住宿修繕系統申報維修,網路發生問題請至櫃台登記。
十三、宿舍區有斷網嗎?
宿 舍 區/斷網時間
男女一舍/00:00~06:00
男女二舍/02:00~06:00
研究生區/不斷網
※ 流量:不限
十四、熱水供應時間為何?
(一)熱水供應時間:18:00~24:00(時間若調整另行公佈),此外各層樓公共浴室皆有一個衛浴間供應24小時熱水。
(二)各層樓電熱水器分布:
男一舍:B區衛浴間
女一舍:在每樓房號尾數為13附近的衛浴間,如:713
男二舍:公共衛浴間
女二舍:公共衛浴間
※如有特殊情況請以實際公告為主。
十五、學生證遺失或損壞致無法感應門禁,有無臨時補救措施?
可以至宿服組借用門禁臨時卡,借用時需填寫同意書,押金500元。歸還時將臨時卡與同意書繳回,方可退還押金。
十六、郵寄信件或包裹到宿舍,地址要如何填寫?要到那裡領取?
(一)宿舍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元智大學 男(女)生第x宿舍xxx寢室。
(二)中華郵政掛號信件及包裹由一舘郵局代收,物主自行向郵局領取(可至總務處網頁,點選「郵件處理」查詢)。民間宅急便直接送至宿舍櫃台待領,並通知同學領回。
(三)宿舍平信皆由當日服務台值班工讀生或輔導員,分發至各寢室信箱。
(四)未註明寢室號碼的信件,集中於服務台待領。
十七、宿舍注意事項摘要:
(一) 宿舍內禁止使用高耗電之家電,例如微波爐、電磁爐…等等,也禁止養寵物。
(二) 宿舍內禁止抽煙、喧嘩、打架、吸毒,也不能帶異性進出。
(三) 房間內禁止使用吹風機,避免跳電的狀況發生。
(四) 宿舍房間內請自行打掃清潔。
(五) 宿舍房間沒有WIFI,沒有無線上網,如需使用網路,需要網路線,可至宿舍區全家便利商店購買,以及至櫃台借用網路設定教學本設定網路。
(六) 如需使用冷氣需要冷氣儲值卡,儲值卡可至宿舍區全家便利商店購買。第一次購買金額為220元,第二次開始購買金額為200元,當冷氣卡使用完後再將舊的冷氣卡拿到校內便利商店換購新的冷氣卡,建議和室友平分以免紛爭。
(七) 入住時請向男/女一舍一樓大廳櫃台辦理進住相關手續並領取寢室鑰匙。
(八) 宿舍各類問題,一律向各層樓長及宿舍一樓大廳櫃台反應。
十八、候補床位遞補原則:
依據宿舍管理規則第七條規定辦理,第七條全文請參考註1。
(一)總體遞補順序:核定優先住宿者(不含在職專班)→大學部新生→大學部舊生→大學部轉學/復學生→研究所
(二)桃園市各區遞補順序:參考學生候補申請表敘述及依google地圖規劃之轉程班次、花費時間、方便性及里程數等為分配考量依序遞補。
《註1》住宿管理規則 第七條 申請住校之學生於規定時間內向宿服組辦理申請手續,住宿優先順序依下列原則施行:
一、經核定優先住宿之宿自會幹部、網管人員及校隊。
二、學務處列冊審核有案者:
(一)行動不便及特殊疾病之學生。
(二)隻身在台(含境外及離島)學生。
(三)家境清寒學生。
(四)特殊情形經簽請學務處專案核定者。
三、設籍於外縣市大學部一年級新生,依距離遠近次第安排。
四、桃園市內交通不便或偏遠地區之大一新生。
十九、床組尺寸是多少?
床:批次汰換,尺寸不一,大約長200~220cm x 寬96cm
書桌:大約長135cm x 寬60cm
二十、宿舍服務組在哪裡呢?
男一舍1樓C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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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座談會問題集--內含宿舍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