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公告】110學年度學生宿舍電腦抽籤中籤名單及後續配合事項

公告日期:110年4月12日(星期一)

 

主旨:公告110學年度學生宿舍電腦抽籤中籤名單及後續配合事項。

說明:

一、本次中籤名單:男400名,女580名,名單請見附件一,中籤同學須於下列規定期間內繳交110學年度「住宿同意書」及「住宿保證金」2,000元整。

二、住宿保證金繳交期間自110年4月12日9時起至110年4月15日16時截止請逕至本校1館1樓總務處(或財管組)繳納,收費時間限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

三、住宿同意書請逕行下載附件二,填寫基本資料並經家長簽名後於110年4月15日(星期四)前繳交至宿服組辦公室。

四、未於規定期間內繳交住宿保證金及住宿同意書者,視同自動放棄住宿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救措施。

五、所預繳之保證金自107-2學期起「不扣抵次學期住宿費」,於學年結束辦理退宿驗收合格後無息歸還(驗收項目如:住宿期間有否違規、床位是否清空整潔、退宿手續是否完成等)

六、本次抽籤不辦理順位遞補作業,後續如有缺額產生,宿服組將進行「第二階段電腦抽籤」作業,本次抽籤後補學生不得異議。

七、中籤者若欲住宿男女一舍,請洽宿服組,名額有限,以登記時間為序,先登記先上,額滿為止。

八、其他重要事項提醒:

(一) 請詳閱「元智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則」及「生活須知」。

(二) 依據「元智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八條規定,申請之床位一次為一學年,即應住滿一學年(包含上、下學期),除休學、退學、轉學、實習、出國交換及特殊原因經核准者外,均不得申請退宿,住宿未滿一學年而自願或勒令退宿者,一律不退還住宿費及保證金,學生不得異議。〈註:每學年第二學期註冊單將自動產生住宿費,未繳納者將無法完成註冊手續,為前列核可原因期中退宿者除外。〉

(三) 獲核准住宿者必須由本人進住,不得冒名頂替,違反者將取消床位並依校規懲處。

 

【附件一】110學年度學生宿舍電腦抽籤中籤名單:男生女生

【附件二】元智大學住宿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