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區綁旗幟/布條規定

1. 為辦理活動於校區綁旗幟者,需至Portal場地預約提出申請,核准後方可綁旗幟,未經核准之旗幟將予強制清除

2. 可綁旗幟區域:校門口人行步道、環校道路、一館前中央步道、二三館中央紅磚道、五館前圓環。

3. 兩面旗幟中間至少需間隔兩棵以上的樹,同一活動於校區內綁旗總計不得超過30支

4. 嚴禁於校門口至一館間之綠園道綁橫布條及布旗。

5. 不得使用膠布黏貼旗幟於燈桿上,若造成燈桿油漆毀損,將請綁旗單位負責賠償油漆費用。

6. 思新石(恐龍蛋)不可放置任何宣傳海報、旗幟或其他物品。

7. 如遇颱風需自行提前將旗幟收回,否則颱風過後散落之旗幟遭清潔人員清除,總務處一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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