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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營造作業安全訓練實施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0月22日以勞職授字第1150253429A號令訂定發布,並指定為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2規定之安全訓練,自發布日生效,茲檢送要點規定1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