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因性危害防止計畫

依據
依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1款與同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辦理。

目的
預防工作者因長期暴露在設計不理想的工作環境、重複性作業、不良的作業姿勢或工作時間管理不當下,引起工作相關肌肉骨骼傷害、疾病之人因性危害的發生。

其他:

一、問卷填寫: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yXhZrg6fYyTSvFu0Kq0cNaP30p2fvCgceZ0TlLIqlEB97Rg/formResponse

二、元智大學人因性危害防止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