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吳佩旻╱即時報導】
行政院院會今通過「私立大專院校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學校未來若轉型,必須符合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機構事業。至於退場後清算剩餘校產,只能捐給教部退場基金或縣市政府。對此有私校校長表示,私校雖為私人興辦,但過程中仍受到不少政府補助,回歸公有才符合社會期待,但仍難保有些學校不會「一拖再拖」,不願退場,衝擊到學生的學習品質。
元智大學校長吳志揚表示,目前通過的轉型及退場機制,相較於之前的作法,對於私校退場的資產有更完整的配套,他給予肯定。另他也指出,學校若可轉型為社福機構,不但有助於未來推動長照政策,也符合少子化、高齡化的社會趨勢,相信更能被社會所接受。(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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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