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媒法/國家通訊社併入公媒 這是哪招?

【聯合報 】

廿日由文化部公布的公共媒體法修法草案,希望在施行後兩年內,將中央廣播電台、中央通訊社與原為公視基金會的公媒基金會整合為一集團、多法人的公共媒體平台。

台灣希望有公共電視,是傳播學者與社會關心媒體環境的有志之士多少年的努力,依據《公共電視法》,終於在一九九○年開始籌備,並於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正式開播。由於預算太過有限,有心的學者專家憧憬公共媒體可以取代,或至少能更吸引看慣商業媒體觀眾的眼球,擴大規模乃必走之路。陳水扁總統任內,終於將華視併入公廣集團,後來加入的客家台,以及企盼的原民台,希望一起為台灣不同族群提供優質節目內容。十來年過去了,無線電視時代已被傳播科技的絢麗所取代,現在人們接受資訊、娛樂的管道千百種,公共媒體職責仍在,畢竟名為「公共」。(彭芸/元智大學社政系教授、政大傳播學院兼任教授(台北市))(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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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