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學位首度放寬 建築師、藝術家可以創作取代論文

【聯合報 記者陳宛茜╱即時報導】

台灣學制規定,所有學科領域的博士學位,都必須撰寫博士論文。教育部最近預告「學位授予及替代碩士博士論文準則」草案,首度放寬規定,包括藝術、應用科技與體育運動類的博士學位,可以作品或獎項成就取代博士論文。亦即,藝術家可憑畫作、歌曲,建築師可憑建築作品,取代單純的博士論文獲得博士學位。

不過,教育部高教司司長朱俊彰強調,此一放寬並不代表博士生創作畫作或歌曲、建築作品,便可獲得博士學位;他們在作品之外,還必須完成一份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同樣必須通過系所的審核。

元智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教授阮慶岳認為,教育部此次放寬,對建築教育有正面意義。他分析,建築教育應該實務和理論並重,但建築領域過去僅開放碩士論文可用建築作品取代,有實務經驗的建築師難以取得博士學位。而大學專任教師往往必須擁有博士學位,造成有實務經驗的建築師難以成為專任師資、引領教學方向。此次開放將鼓勵更多有實務經驗的建築人才進入學校任教,促成建築教育實務和理論並重。(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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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