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共頻頻寬規定仍為100M、需完成建設義務才開台

【經濟日報 記者彭慧明/即時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統計,5G競標今天第三天結束,暫時得標價合計317.12億元。NCC主委陳耀祥表示,目前的出價狀況在預期內,「理性冷靜」。他也重申,在電信管理法通過後, NCC在5G業務鼓勵業者共頻、共網、共建,但在共頻方面,要合作的業者必須都標得頻寬才能共頻,也必須都完成建設義務才能開台。

5G今年首度開啟業者合作之門,NCC 目前規定業者共頻上限頻寬是100M,不少業者和學者認為可以放寬,並提出各種建議,甚至認為可以從建設第一台基地台起就開始「共用」。陳耀祥指出,主管機關會聽取各方意見,彈性調整各種規管制度,但現階段沒有放寬共頻上限的計畫,業者也要自行協商合作模式。

台灣即將開放5G與業者的三共,二十一世紀基金會今日舉辦「5G新服務-共頻共網的可行性」論壇,討論三共的模式。NCC前委員、暨南大學電機系教授魏學文指出,雖然共頻共網可以最大化頻譜效益,看似符合國家利益、對消費者有利,但共頻共網能否成功其實要看業者是否願意合作,有可能因為合作的服務品質改變反而造成用戶移動。NCC前委員、台大電機系教授張時中則認為,除了頻率共用外,其實業者也可以考慮頻率在不同時間、不同地區的分享,政府也可以考慮這種頻率共用的方式。

也有學者建議基於頻譜使用效率、NCC可以鬆綁,在載波聚合(CA)技術下開放100M上限。交通大學電機工程系特聘教授李大嵩和元智大學資訊傳播學系助理教授葉志良都建議「不設共頻上限」。葉志良表示,設定100M上限,在業者希望連續頻寬的情況下,可能因為要避開干擾造成閒置頻譜,而且設定上限也欠缺執行彈性。(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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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