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祭頻道授權裁決機制 學者、業者喊反對介入

【工商時報/林淑惠】
「有線廣播電視法」將修法,針對頻道上下架授權爭議,導入「行政裁決」、「不得斷訊否則裁罰」等機制,NCC於11日上午舉辦「有線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公聽會,與會學者、頻道商、有線電視系統台業者幾乎一面倒表達反對立場並認為,頻道上下架授權費屬於私權爭議,公權力不宜介入。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秘書長彭淑芬表示,行政權介入太深,形同頻道授權費由NCC訂定,將坐實「萬年頻道」。她NCC一再強調不介入授權費 ,現在增加了行政裁決權、 可介入價格訂定,如同增加更嚴格的管制。至於授權費爭議則建議雙方合議為原則 。

Discovery電視網總監馬豔華認為,2018年之前頻道爭議很多,NCC介入調處、要求不斷訊,但調處期間要求不斷訊才是造成亂象的主要原因,建議把商業談判回歸商業機制。

凱擘有線電視表示,行政機關介入去作價格上的限制,將會對內容產業產生傷害,損害視聽的多元性,且行政裁決制度若過度介入商業談判,有違反有廣法立法目的的疑問。

中嘉數位協理張書銘表示,中嘉肯定仲裁及裁決做法,但前提是你情我願,對授權有爭議才進行裁決。

元智大學資訊傳播學系助理教授葉志良表示,廣電事業管制宜鬆不宜緊,台灣主管機關放任境外業者快活,但對國內業者卻嚴格限制,建議頻道授權費是私權爭執,公權力不宜介入。(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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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