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日報/沈育如/高雄報導】
一一二年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昨天在義守大學舉行第二天議程,國內四個大專校院協會聯合提案,建議修正教育部學術倫理的處理原則,區分「專業調查」、「審議決定」兩階段,由大學建立常設、公開的審定委員會專責處理,經審定委員會委託的調查小組進行專業調查後,再由審定委員會審議決定,以杜絕外界質疑。
近日連續發生政治人物的學術倫理爭議,根據國科會學術倫理案件收件與處理統計,一○五年到一一一年十月十五日共收到兩百八十四件,其中一百二十二件因事證不足、非業管範圍、前案事證已處理等原因而不成案,十六件正審查中,其餘一百四十六件中,有七十二件是違反學術倫理;違反學術倫理而受處分的九十七人中,最多是三十五人為抄襲,二十五人為造假;處分情況最多的是四十四人停權一年到兩年,其次是三十九人書面告誡。
元智大學校長廖慶榮呼籲,應比照歐美等國,以增加修課來取代撰寫論文;東海大學校長張國恩也表示,以修課取代寫論文在職專班更為需要,可以讓大學更有彈性。(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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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