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記者江明晏、蘇思云】
外傳NCC擬通過兩大電信合併案,但要求自主無償繳回或轉讓超額頻譜,恐致「台台併」生變;台灣大表示靜待NCC決議;業界則認為,台台併破局將不利台灣大產業地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8日上午將審查「台灣大併台灣之星」、「遠傳電信併亞太電」兩大電信合併案,但傳出NCC將要求台灣大和遠傳一年半內繳回超標頻寬,以及維持兩小業者原費率1至2年以上。
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教授周韻采表示,電信業者所擁有的頻寬都是依NCC規定拍賣、支付價金所取得,具對價關係,在執照有效期間內有頻率使用權利,NCC是否因為併購而收回有對價關係的頻寬本有疑問,且至少不能無償收回。(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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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