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電信合併案 有條件核准

【聯合報/記者馬瑞璿/台北報導】

延宕許久的台灣大哥大併台灣之星、遠傳併亞太電信兩大合併案將在今天過關,但據了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核准過關的附款條件甚多,包括二○二四年必須繳回超頻頻譜等,台灣大、台灣之星的合併案會不會因此破局,成為市場關注焦點。

據指出,這兩宗電信合併案將在今天獲得主管機關「准許合併」。NCC表示,今天的決議是按照申請人、關係人、學者專家鑑定意見進行通盤考量,而且兩宗合併案必須有一致性,最後以合議制方式得出核准結果;負責無線電頻率管理的數位部也表示,一直以來都與NCC保持溝通聯繫,雙方同心協力來處理合併案。

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教授周韻采說,自主無償繳回違反所有行政法見解,電信業者擁有的頻寬,是依NCC規定拍賣,支付價金取得,在執照有效期間內有頻率使用權利,NCC至少不能無償收回;另外,轉讓、與其他電信事業交換這兩種處理方式會有問題,若三分之一上限沒有解除,能接受頻譜轉讓或交換的業者只有中華電信,這也是另類圖利。

詳全文: https://udn.com/news/story/7240/6918580
【202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