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文聯合講座/數位政見第2彈:AI立法刻不容緩

【聯合報/周韻采】

自ChatGPT問世以來,生成式(generative)AI變成最夯字眼,輝達CEO黃仁勳來台更掀起一陣AI旋風。與此同時,本(六)月十四日歐洲議會已通過人工智慧法草案(簡稱AI法),加上之前的數位服務法和數位市場法,正式宣告歐盟進入數位規管的時代。

同數位服務法,AI法亦採「抓大放小」監理架構,以服務或使用行為的風險高低界定管制密度。例如,有極度風險如影響人類感知造成身心損害、應用於社會評等(social scoring),及在公眾場合進行生物辨識或監控等使用行為應禁止。有高風險者如應用在基礎建設、醫療、教育、雇用、執法、移民審查、行政/司法流程管理之服務,須建立風險控管SOP、資安標準、資訊揭露、第三方事先簽證、並確保資料所有權後,方可啟用。其餘低風險產品或服務僅需負擔一般義務,即可提供。(作者為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教授)(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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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