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響/輔導露營場合法 桃園研議補助

【聯合報/記者張裕珍、鄭國樑、曾增勳、朱冠諭/桃園報導】

本報昨天專題報導露營區合法化困境,凸顯政府法令嚴苛,桃園市多達九成露營區位於原鄉,始終難以合法。不少民代發聲,認為小本經營的露營場若想合法化,幾乎難以負擔,將要求市府編列預算補助。觀旅局說明,將與原民局共同研議補助方向,並納入觀光會報討論,明年持續增編預算、人力,全力輔導露營區合法。

桃園市現有一四九家露營場地,復興區約一二○家,合法家數寥寥可數。原住民市議員蘇偉恩指出,復興區原民申請露營場合法化的第一道關卡是地目限制,希望中央解套,若通過第一階段,則要花費露營場設施結構鑑定、山坡地申請水保、建置汙水設施等費用,撰寫計畫書也並不容易。

元智大學資訊傳播學系教授葉志良,建議政府輔導露營區合法化採「恩威並濟」,讓在一定期間內有意申請合法化業者獲得獎勵、輔導;對非法經營者必須加以裁罰,或在管理要點增修落日條款,加速合法化進程。(待續)

詳全文:https://udn.com/news/story/11743/8110069

【2024/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