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
近日教育部向各公私立大專校院發出學雜費調整公文,通知114學年度調整幅度為0.7%,而欲調整者則須於6月25日前提出申請。雖為近4年最高調幅,但經估算,公私立學校每學年分別僅能多收350元、700元。不過大學校長認為,任何調整都有幫助,將評估後再決定是否提申請。
教育部於本月12日向大學發出學雜費調漲公文,提到參酌學校教學成本及受教者負擔能力,並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核算出114學年度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為0.7%。
而以目前公立大學每學期學雜費2萬5000元、私立大學每學期學雜費5萬元計算,若獲漲調漲,公私立學校每學期可分別多收175元、350元,1年可多收350元、700元。
新學年度學雜費0.7%的調整幅度,相較於113學年度的0.61%、112學年度的0.53、111學年度的0.44%相對為高,不過與110學年度的1.26%相比仍屬偏低。
元智大學校長廖慶榮分析,漲幅雖依據消費者物價指數的「年增率」等因素所訂定,但其中尚隱含一項假設,即「各校每年均依教育部基準調幅進行學雜費調整」,然而,多數學校在許多主客觀因素影響下,實際上已近20年未依此調整。
至於元智是否考慮調漲,廖慶榮表示,任何調整都會有幫助,因此會經校內詳細評估討論後再決定。另也建議,應將現行的「申請調整」改回為「統一調整」,不需個別申請,而是依據物價指數等因素統一調整,由不願調整學雜費的學校提出申請。(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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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