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計畫-失智友善社區

一、為深耕本市失智友善社區之發展,請貴單位踴躍依旨揭申請須知提出申請,相關資格、日期及辦理方式如下:

(一)申請資格:經法人登記之團體、財團法人、社團法人、 醫事機構、各級政府機關、學校,得向本局提出申請。

(二)申請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5時。

(三)申請方式:將計畫書1式2份及word電子檔1份,函送本局健康促進科,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四)辦理期程: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13年11月20日止。

(五)工作內容及補助經費:請詳見申請作業須知

 

二、有關申請須知請至本局網站(https://dph.tycg.gov.tw /,首頁>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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