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法必載攻防 有線無線吵不停

【聯合報/記者彭慧明/台北報導】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修訂通訊傳播匯流法典將在年底送行政院,產業界也積極發表對新法案的意見。因新法取消了對商用無線電視頻道的必載規定,昨天繼續引發有線衛星頻道與無線電視頻道的爭論,還沒有送進立法院,利益擺不平問題已經浮上檯面。

NCC昨天針對已公布的「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與頻道事業管理條例」及「有線多頻道平台服務管理條例」兩草案舉行公開說明會,聽取產業界意見;元智大學則針對匯流法舉辦研討會討論法令可改進的空間。

廣電三法修正案在立法院闖關失敗,主要就是卡在頻道必載問題,有線、無線頻道業者昨天繼續在新法說明會上唇槍舌劍。

華視、台視指出,保障民眾近用媒體權益,堅持商業無線頻道必須在有線系統平台上必載。業者強調,無線頻道有優質內容以及發布政府重大災難公告訊息的社會責任,應獲得保護。

台視代表楊永明說,無線頻道全力配合政府要求,但新法中刪除必載條文,沒有配套措施,將造成收視戶的風險。特別是無線台也有優質內容,僅因為協商不成就被下架,對業者並不公平。

但衛星頻道公會堅持「反對必載商業無線頻道」,公會秘書長陳依玫表示,無線頻道在2006年商業化後,公有頻譜反而被私有化,產生爭議,商業無線頻道握有公共頻譜及頻道,淪為讓商業租時段播廣告,建議政府收回頻譜歸公重新分配。

她說,無線頻道都商業化,不應該再受必載保護,且因為必載優勢,在有線電視系統平台播放內容不需要再支付公開播送的費用,但有線衛星頻道業者採購的內容不能在無線平台上播出,是不公平待遇。系統業者與有線衛星頻道業者都支持公視、原民台、客家台必載。

【2015/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