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私校 百分百抵稅


為了讓私校募款更容易,教育部擬再修法放寬,讓個人或企業透過私校興學基金會捐款,都可百分之百抵稅。

教育部7月通過私校興學基金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修正案,未來個人或營利事業透過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捐款,只要不指定給特定的某一所學校,就能百分之百抵稅,不像過去最多只能抵50%的稅。不過如果是指定對象,個人只能免稅50%,企業則為25%。

但不少私校反彈,認為對他們並不公平,因為捐給公立學校都可百分之百抵稅,為什麼捐給私校就不行,教育部為此再跟財政部協調。

教育部次長呂木琳表示,教育部聽到了私校的心聲,決定朝開放的方向修法,也就是不論是否指定對象,捐給私校也可百分之百抵稅,只不過,仍需透過興學基金會捐款。

呂木琳指出,教育部已和財政部達成共識,正在修法、走法律途徑,還要經行政院和立法院同意,最快明年可以通過實施。

世新大學校長賴鼎銘表示,教育部願意放寬對私校捐款免稅的限制,他當然贊成,尤其公私立學校不應該有差別。

他指出,以該校為例,學校運作8成都要靠學雜費,為學校辦學好,很希望能得到外界捐款,因此教育部對捐款限制愈少愈好,最好能比照公立學校,甚至不必透過興學基金會,免得讓外界打消捐款念頭。
呂木琳表示,為免外界捐款給私校,有可能涉及洗錢等不法情事,甚至出現漏洞,在機制上還是要先捐給興學基金會。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2008/09/21/C3教育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