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籲NCC:勿阻礙數位轉型生路

【工商時報/林淑惠】
長期關注數位匯流產業發展的財團法人廿一世紀基金會認為,NCC應就不同服務模式間的管制落差盡快修法,而非以行政解釋匆忙因應。

16日出席「花蓮縣新型態影音服務之服務屬性及規管方式」說明會的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黃銘輝表示,目前產業界創新推出的視訊機上盒服務,並未要求綁定特定的寬頻業者,即使機上盒是搭配中華電信HiNet的固網服務,收視亦無礙的話,這樣的服務就是OTT TV。

NCC如果為了將其納入現行法制規管而硬將其稱為「有線電視」,用「類有線電視」管制OTT TV,是「錯把馮京當馬涼」,希望NCC「莫徒勿近功」。

元智大學助理教授葉志良表示,新興服務衝擊既有服務並非罕有,例如網路電話(VoIP)與傳統語音電話的競爭過程,管制者不應以「避免市場遭受衝擊」作為管制目標,而應長遠觀察何以對有線電視持續高強度管制而非鬆綁。(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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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