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平台-頻譜使用應從電信永續發展考量

【工商時報】

在社會一片撻伐《數位中介法》聲中,NCC今年其實還有一項重要業務需處理,即四家電信業者的合併案。然直至今日,公平會與NCC皆尚未裁處,除了整併影響未來電信業的版圖與發展外,必須審慎以對,亦似乎因合併的核准要件尚待釐清。

目前主管機關認定兩合併案皆有頻譜超限問題。根據《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12條規範,在低頻段、中頻段、中高頻段,單一業者頻譜持有上限皆為三分之一,毫米波頻段則為五分之二。在兩合併案皆通過前提下,中華、台哥大與遠傳持有6GHz以下總頻寬量分別為290M(33.7%)、280M(32.6%)和300M(34.9%),台哥大在低頻段超限,遠傳則在中頻段、中高頻段與毫米波頻段超限。如何解決業者合併後頻譜超限的問題,將是合併案能否前進的關鍵。(待續)(周韻采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教授)

詳全文: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20901000141-260209?chdtv

【2022/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