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續香火有哪招? 「贅婚」眉角多 成過去民間盛行禮俗

【工商時報 楊宗灝】

台灣社會面臨少子化衝擊,元智大學社會暨政策科學學系系主任李俊豪研究清末至光復初期戶口調查簿,發現過去為了延續子嗣香火,民間曾盛行「招贅婚」,入贅的「招夫」透過契字(契約)約定第一個孩子從母姓,之後的孩子可以從父姓。李俊豪研究發現,現今少子化明顯,有些明顯不屬於傳統複姓的姓氏,也有可能是各取父母姓氏而來。

李俊豪以1906至1945年間的戶口調查簿做為研究樣本,發現早年民間招贅婚習俗主要是為了延續女方家中子嗣香火,入贅的招夫不能是男方家中獨子,而且男方家中必須有後才能入贅。此外入贅後與妻子生下的第一個孩子必須從母姓,第二胎以後可以從父姓。

李俊豪研究發現,除了延續女方家中香火外,有另外一種情形是女方家中男丁年幼,或岳父母無人照顧,與招夫約定入贅婚期至幼男成年或岳父母離世。李俊豪說,這些細節都必須透過契字查閱,有的契字上會註明如果男方在入贅婚期未滿前「悔婚」,要罰多少錢。早年農業社會仰賴密集勞力,入贅的男方也成為女方家族重要的勞動來源。(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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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