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文書業務

  • 文書處理相關規範

公文處理手冊  歷次修訂

一館

政府文書格式參考規範  行政院105年4月1日院授發檔(資)字第1050008178號函修正

公文電子交換系統資訊安全管理規範    行政院108年11月15日院授發檔(資)字第1080008553號函頒修正  

公文電子交換地址簿公開資訊

 

  • 電子公文附件交換格式上傳說明

l  若為不可編輯檔案,請將檔案轉檔成可攜式文件格式PDF檔

l  若為可編輯檔案,須提供ODF檔(例如odt、ods、odp)。

      1. 副檔名為.doc或.docx的文件檔案請另存新檔為.odt (OpenDocument Text)。
      2. 副檔名為.xls或.xlsx的試算表檔案請另存新檔為.ods (OpenDocument Spreadsheet)。
      3. 副檔名為.ppt 或 .pptx的簡報檔案請另存新檔為.odp (OpenDocument Presentation)。
      4. 若有轉檔時發生表格或欄位跑掉,請先將檔案文件的副檔名.docx .xlsx .pptx轉換成符合office97-2003格式的.doc .xls .ppt,再進行odf文件轉換。
      5. 轉檔請使用LibreOffice軟體,切勿使用原軟體直接另存成.odt .ods .odp。

l   相關軟體下載:

      1. 國家發展委員會─支援ODF文件格式軟體工具 (官方網站連結)
      2. LibreOffice安定版 (官方網站連結)

 

 

  • 電子公文常見問題

Q1.製作公文如何調整格式?
     本電子公文系統發文格式依行政院研考會規格設定,創稿人無須做修改,可利用選項功能例:說明欄如以條列式請選擇分項敘述。

Q2.創稿時空格如何表示?
     創稿人製作公文必須以全形輸入才能使空格顯示出來。

Q3.如何修已製作之發文?
     創稿人製作發文完成,首要儲存公文,再列出紙本簽核,如有錯誤修改後再儲存一次,單位主管簽核後再遞送公文,未遞送公文前皆可修改內容。

Q4.如何複製公文?
     至「查詢公文」查詢已發文之公文,選項「複製公文」修改內容、附加其他說明及重新安排流程再另存新文,則完成複製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