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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函轉衛生福利部為落實個資保護,維護民眾權益,重申須落實防疫個資管理稽核並進行宣導,請查照。

主旨:為落實個資保護,維護民眾權益,重申須落實防疫個資管理稽核並  進行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2年7月14日衛授疾字第1121000570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保護各機關於疫情期間所蒐集的防疫個資,各持有機關應於每年自行辦理資通安全稽核作業時,製作包含個資管理制度之執行狀況及稽核後改善計畫之稽核報告,主管機關應督導所屬與所管機關辦理及改善情形,並透過稽核與抽查確認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以落實防疫個資管理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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