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客家青年創新發展獎項給要點」及「106年度客家青年創新發展獎項參選注意事項」

主旨:

檢送「客家委員會客家青年創新發展獎項給要點」及「106年度客家青年創新發展獎項參選注意事項」各一份,請轉知所屬機關推薦參選,並協助宣傳,請查照。

活動: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客家青年創新發展獎頒給要點」第4點第1項規定,本獎項參選方式得自行參選及推薦參選,政府機構、民間團體均可推薦參選人,本獎項內容兼有「公共性」、「創新性」及「貢獻性」三大特色,故請各單位踴躍推薦年齡15歲至35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於客家學術研究、資源調查、語言傳習、技藝傳承、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社會服務人文關懷等領域表現傑出或具潛力者參選。

二、本獎項受理報名期限自10691日起至1031日止,相關規定及參選文件請逕至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hakka.gov.tw/法令規章)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