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統計民國104年度於臺中市舉辦「國際協會會議(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Meetings)」之數量,若貴單位於民國104年度曾於本市國際會議,惠請於105年1月20 日前函覆本局知悉,請 查照。
說明:
一、有關於「國際協會會議」之標準如下:
(一)至少有3國以上輪流舉辦。
(二)至少有50未出席者。
(三)有頻率性的舉辦。
二、若有符合上揭標準之會議,請貴單位填寫附件表格函覆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