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研究績效相關業務

Q1. 教師研究績效計分審查標準為何?

A:

(1)     依本校(秘書室法規)「教師學年度績效獎勵實施細則」第三章辦理。五大類分別訂定各類研究計分標準以資遵循。

(2)     五大類(工程.資訊.管理.人文.電通)研究計分標準係由各類召集人召集各類教師進行修法確認,再於教師績效獎勵制度精進會議中定稿,公告實行。

 Q2. 教師研究績效等第如何確定?

A:

(1)     研發處依五大類研究計分標準辦理教師研究績效的成績計算,計算完成後,製作研究績效確認單送請老師們協助確認,最後成績送交副校長室。

(2)     副校長室召開教師績效委員會,依當年度各獎項名額及研究成績排序來切分等第。

Q3. 國科會計畫的共同計畫主持人是否可列入績效中?

A.

(1)     首先要確定這個計畫有沒有進元智?最簡單的方法是:國科會計畫隨主持人走,如果此計畫主持人為元智大學老師,則計畫經費進元智,由元智負責。

(2)     款項進元智的NSC計畫(主持人為本校教師),績效總分由主持人負責配分,不進元智的NSC計畫(主持人不是本校教師),一律不計分(即使列名共同主持人,也不會算分).

 Q4. 關於已畢業的研究生是要登錄研究生, 還是 校外人士, 還是沒差?

A.

(1)     只要投稿時的身份是學生, 就可以登錄為學生, 這個在認定上是有點兒模糊, 但我個人認定畢業太久的學生, 倘若發表時是以**公司或**學校的身份所發表, 就不宜登錄為學生。

(2)     登錄為學生與登錄為校外人士,在計分方面可能會不一樣, 所以老師登錄時需要注意。

Q5. 跨年度的研究計畫如何認列歸屬那一個學年度的績效?

A.

(1)     原則上,以計畫開始的日期屬那一個學年度,就算在那一個學年度的績效。例如:研究計畫合約簽訂之計畫起迄日為99/05/01-100/04/30,因99/05/01屬98學年度,故此計畫將認列為98學年度之績效。

(2)     例外一:計畫簽約時,已逾計畫開始日期,則以簽約議定日期所屬之學年度認列計畫績效。例如:研究計畫之合約為99/09/05,所簽訂之計畫起迄日為99/06/01-100/05/31,因99/09/05屬99學年度,故此計畫將認列為99學年度之績效。

(3)     例外二:計畫開始的日期為學年度的最末2個月,此計畫得經申請,經系院主管同意簽核,研發長核准後,得以人工加計為下一學年度之績效。例如:研究計畫起迄日為99/06/20-100/06/19,因99/06/20屬98學年度,原應將計畫認列為98學年度之績效,但因計畫執行期間多為99學年度範圍,主持人得提出申請-將此計畫改列為99學年度,一旦系院主管同意,研發長核准後,得以人工方式扣除98學年度之績效,待99學年度再行人工加計。

(4)     同1計畫之績效不得分屬不同的學年度。

 Q6. 研究計畫合約或計畫書中未明列某位老師為計畫主持或共同主持人,是否可取得績效分數?

A. 

本校專案預算會計系統中,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均依國科會核定清單或建教合作計畫合約來辦理,未於合約/核定清單中明列,卻實際有參與計畫可得績效分數者,計畫主持人得提出申請,經系所主任及研發長同意,加入「其他參與教師」為可配分之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