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 傳承社會工作價值與理念。
- 提供實習機會協助學校培育專業人才教育。
- 協助學生整合理論與實務工作技能。
- 增進學生對少年犯罪防治工作之瞭解與體認。
- 培育少年犯罪防治輔導專業人才。
申請資格:
- 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學系相關系所三年級以上在校生。
- 實習學生應修畢課程:社會工作概論、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社區工作(或 相關課程)、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以及至少一門青少年相關課程(如青少年社會工作 、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青少年心理學、少年事件處理法、矯治社會工作等)共計6 門 課程。
申請與實習時間:
- 實習與申請時間:本計畫自 115 年度開始適用,有意申請者,請依以下實習區間提出申請,每人限選一個時段,不得重複申請,收件截止日以官網公告時間為準,郵戳為憑。
- 上學期(9 月至隔年 1 月) --6 月申請。
- 下學期(2 月至 6 月)--10 月申請。
- 暑假(7 月至 8 月)--4 月申請。
- 實習時數:不得低於200 小時或依學校規定
招收人數: 1 名。
實習內容:
- 瞭解本會行政體系運作及相關法令規範。
- 認識本會組織與功能、服務精神及各項業務之運作,並參與相關工作(包含會議、座談會、社區工作、圖書盤點與整理等)。
- 新北市各類資源盤點。
- 熟悉本會服務對象之族群特性及文化,並對青少年社會工作、犯罪防治等相關專業知能學習與應用,並依服務區域之犯罪特性進行觀察、參與宣導工作、方案設計及團體輔導活動。
- 其他督導交辦事宜。
相關資訊: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大專院校學生實習計畫、 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實習申請表
詳情請至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官網查詢
聯繫方式:
承辦人:少年輔導員吳小姐
電話:02-22665750分機5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