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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截止日:欲申請之學生請檢附相關資料(紙本),由系/院辦之實習承辦人員,於115年4月14日(二)前送達研發處辦理後續彙整即發文事宜,逾期將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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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期間膳宿、交通,以及其他生活必須事項均由實習學生自理,且環境部亦無法提供薪資等任何費用;實習學生於實習期間之意外傷害保險等所需事宜,惠請推薦學校自行辦理。相關申請程序及資格規定等,請詳見環境部暑期實習學生管理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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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利推薦作業辦理,請依前項管理要點規定填具環境部暑期實習學生申請表及暑期實習學生實習計畫,並檢附前1學期成績單證明等資料(1式2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