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實習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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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期間: 116年1月4日 至 116年1月29日,扣除例假日共計20天(16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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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名額: 3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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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規定: 實習期間請事假超過3日者,視同實習成績不合格,將函知學校,學生退回該校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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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與保險: 本館實習屬實務經驗學習課程,不提供任何薪資及其他津貼,亦不提供實習期間的保險事宜;確定錄取之實習生須由學校提供學生之保險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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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資訊: 提供館內住宿,亦可住宿自理;本館宿舍收費於報到當日繳納租金每人新臺幣 1,800 元整,另收押金 500 元整(押金於鑰匙繳回時核退)。
二、 申請與錄取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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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請學校協助彙整欲報名學生的「申請暨自傳履歷表」,於 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 以紙本公文函復本館(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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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方式: 依學生符合錄取條件限制、實習組室志願序、填寫自傳內容、相關學經歷條件決定錄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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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公告: 預定於 115年11月27日(星期五)前經核定後公布於本館官網(https://www.nmmba.gov.tw/ ),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 寒假實習體驗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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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宗旨: 促進本館指導人員與學生之間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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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 115年10月17日(星期六)上午10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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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各組室實習工作介紹及實習場域導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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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對象及報名: 有意申請實習之學生,請於 115年9月30日(星期二)前完成線上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d9BnYbm8ZoPkYBLs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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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錄取後未出席者,本館將斟酌影響後續寒假實習錄取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