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為培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提供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學生暑期實習機會。相關申請資訊與注意事項如下:
一、 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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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相關科系三年級(含)以上學生或碩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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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生申請請先檢附研究計畫,並須獲欲申請實習之單位主管同意。
二、 應繳交文件(各 1 式 2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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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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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歷自傳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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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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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計畫(碩士生請附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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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實習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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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蒐集暨保密切結書
三、 申請方式與校內截止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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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流程:本實習案依規定需由學校統一具函推薦申請,不受理學生個別送件。有意申請之同學,請備妥上述文件繳交至所屬系所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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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收件截止時間:即日起至 116 年 1 月 5 日(一)中午 12:00 止(因公函郵寄需配合公文報部作業流程,公文截止日為 116 年 1 月 8 日以郵戳為憑,敬請提早送達系辦)。
四、 相關附件與簡章下載
相關實習簡章、申請表件及保密切結書,請逕至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網站下載,或下載本公告附加檔案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