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請計畫主持人留意計畫申請及報告撰寫應遵守之學術倫理規範

國科會114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現正開放申請中(113.11.05-114.01.02)。為確保研究計畫符合學術倫理規範,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AREE)編製申請政府部門研究計畫之主持人自我檢核表,計畫主持人可善用表單於申請前重新檢視計畫書之內容,包含:

  • 計畫之原創性、創新性。
  • 研究成果引用之正確性。
  • 延續性研究之資訊揭露(學位論文、經費補助)。
  • 涉及人類研究參與者,是否完成研究倫理審查?
  • 首次申請及執行者,是否完成學術倫理教育訓練?

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研究計畫涉及學生學位論文之學術倫理參考指引,提醒計畫主持人與研究人員遵守以下學術倫理規範並落實於研究工作中:

  • 建立健康之研究環境及態度。
  • 揭露計畫申請書涉及學位論文之資訊。
  • 揭露計畫成果報告涉及學位論文之資訊。
  • 符合發表著作之列名原則。
  • 揭露學生參與本會研究計畫之資訊。

繳交成果報告亦應適當揭露研究過程中計畫參與人員(包括各級專、兼任人員或已畢業之學生等)之貢獻,以落實學術倫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