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2013海芋季「竹子湖轉角,芋見愛與情」微電影大賽

詳情請見網頁說明:http://www.callalily.com.tw/  
     
     
     
     
      參賽資格:  
1. 凡對電影拍攝有興趣者之個人或團體皆可參加。
  報名辦法:  
1. 參賽者應於報名截止日前2013/2/28前於海芋季活動官方網站,填妥報名表(須以真實姓名、地址、e-mail、連絡電話)。
  創作主題:  
1. 以陽明山竹子湖海芋田為場景,透過親情、友情、愛情或對竹子湖與海芋的感情投射等素材,透過動態影片模式以展現竹子湖之美。
2. 限國內外未曾發表過之原創作品。
  參賽作品:  
1. 創作類型:以「竹子湖轉角、芋見愛與情」為主題,虛擬或真實發生在竹子湖的故事或紀錄片皆可。
2. 參賽作品內容須以自行創作為主,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資料,若經檢舉或主辦單位查獲,則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3. 影片長度以2~5分鐘為限。
4. 影片解析度需在720×480 pixels 以上,檔案格式則以MPG、MPEG、MOV、AVI、 WMV、 FLV…等相容於Youtube之撥放格式。
5. 作品須附上主題名稱與200字以內之劇情說明。
6. 參賽作品須於2013/03/10前上傳至YouTube網頁,並於官網作品上傳頁面,附上【參賽影片連結與劇照】或寄到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才算完成繳件作業,逾期未繳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
    評選標準:  
1. 評選標準:劇情40%、創意30%、技巧30%。
2. 最佳人氣獎:於2013/03/20,取得Youtube與海芋季臉書按「讚」累積次數最高的前5名,即可獲得最佳人氣獎項。
    獎勵說明:  
    1. 第一名1名:新台幣8萬元禮券及獎狀每人一張。  
    2. 第二名1名:新台幣3萬元禮券及獎狀每人一張。  
    3. 優 勝3名:新台幣1萬元禮券及獎狀每人一張。  
    4. 最佳人氣獎5名:新台幣5千元禮券及獎狀每人一張。  
    5. 參加獎:凡報名參加並完成作品上傳者,皆可獲得2013年海芋季專屬紀念品乙件。  
    6. 禮券採郵局禮券發放,得獎者可至郵局兌換現金。  
    評選與頒獎:  
1. 由主辦單位邀請學者、專家與業界代表組成評審團,於2013/3/22評選入圍作品,並於2013年3月29日(暫定)海芋季活動開幕當天,於陽明山竹子湖活動現場由台北市政府公布得獎名單並舉行頒獎典禮。
2. 入圍者需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內繳交作品之原始檔(解析度720*480以上)以供主辦單位於開幕活動當天撥放,如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得獎。
    注意事項:  
1. 「竹子湖轉角,芋見愛與情」微電影競賽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係由台北市政府舉辦。所有參加本活動之參賽團隊或個人,及投票者皆視同接受本條款及本活動所公布之競賽辦法及各項規則、公告與評審結果,若有違反之情事,評審團有權取消其競賽或得獎資格。
2. 活動辦法所列之日期時間皆為預定時程,主辦單位得視競賽實際情況予以調整。
3. 參賽作品如有使用諸如版權音樂、影片,需自行取得授權並附上相關授權證明文件。
4. 得獎作品如涉及智慧財產權之侵害,由法院判決確定者,得獎者應繳回原發給之獎金及獎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5. 得獎團隊需同意免費、全球、永久地授權主辦單位自行或再授權其他單位使用、改作、重製及公開散布等一切行為;得獎團隊同意作品不會再授權、提供或轉讓給任何單位使用。
6. 評審團具有最後裁量之權利,得視參賽作品之水準評定獎項是否從缺,各階段評選結果將於活動網站公佈,並以 Email 與電話通知得獎者。
7. 影片內容嚴禁有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不雅文字及腥羶色、暴力、批鬥、其他等負面內容或拍攝手法,如有違反者,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參賽資格。
8.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導致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9. 依政府規定,參賽者所得獎金依法需繳納10%之所得稅。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需繳納20%機會之所得稅。
10.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原因而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1. 主辦單位有權隨時更新本條款及關於本活動之規定,但需以不妨礙已執行之部份為原則,並以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不另行個別告知。
12. 本活動由台北市政府主辦,Youtube與Facebook並未贊助、背書、管理,或與本活動有任何關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