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學期 元智大學「身心障礙學生學習助學金」申請(即日起至109/9/30止)

109-1學期元智大學「身心障礙學生學習助學金」申請開始了,請符合條件之同學,請詳閱下列說明事項並依各項相關辦法提出申請

 

◎學習助學金申請對象及資格

   1.領有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證明書(以下簡稱特教鑑定證明書)在校生。

   2.就讀學士班者,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平均達85分以上

   3.就讀碩博士班者,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平均達85分以上

 

◎申請所具備之文件

   1.申請書。

   2.學生證影本。

   3.特教鑑定證明書影本。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

 

以下為注意事項,請再三詳閱:

   1.相關申請資料請於109/9/30中午12:00將申請表格及相關文件繳交至諮就組承辦人,逾期不予受理。

   2.繳交資料時須由承辦人員初審確認無誤收件後才算申請完成,申請資料未經承辦人初審逕自置於桌上或委由

      工讀生轉交之申請案件亦不予以受理

   3.申請表中「申請人簽名」欄,請勿空白需有簽名或蓋章。

   4.相關辦法連結:相關辦法連結:元智大學身心障礙學生學習助學金、元智大學身心障礙學生學習助學金申請書

      (word檔)(odt檔)(pdf檔)

   5.若申請未通過,已繳交之申請資料需建檔留存無法退還,如有其他需求請於繳交前先行影印留存。

   6.承辦人:諮商與就業輔導組吳倖君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