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活動組】110年教育優先區暑假營隊申請 (110.04.16截止)

110年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暑假營隊活動,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有意願辦理之社團請於110.04.16 (星期五)下午4點前依下列說明提出申請。

 一、各營隊補助對象及範圍如下:(三項條件皆需符合)

  1. 社團志工由6人以上組成
  2. 活動對象需為「教育優先區計畫補助」之中小學
  3. 活動規劃以「3天以上」或「服務時數滿24小時」為原則

 二、各營隊活動補助原則:

  1. 優先補助「整合型之學校營隊申請案」,2種方式如下:(擇一)

         (1)由一所大專校院整合校內不同社團營隊提出整合型計畫

         (2)由一所大專校院整合跨校不同社團營隊提出整合型計畫

  1. 服務本島之營隊每一梯次最高補助「二萬元」;離島服務之營隊每一梯次最高補助「四萬元」。

 三、各營隊服務時數:

          另為鼓勵社團走出校園,拓展服務學習範圍,課外組除編列補助經費(申請計畫經費總額之20%)外,本營隊活動亦列入本校服務學習活動時數認證24小時(服務天數在3天以上)或8小時(服務時數滿24小時)。

 四、其它注意事項:

  1. 活動場地及活動設計應注意安全性,活動期間應一律投保傷害保險或公共意外責任險。
  2. 營隊工作人員需以「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或「向合法經營公司租用車輛」之方式往返活動地點為原則。

 五、申請方式:

  1. 以下4項資料電子檔於1109.04.16 (星期五)前寄至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瑞立哥),逾時恕無法受理。(課外組收到申請書之後,會e-mail回覆收到與否,若同學未收到回覆信件,請主動與承辦人聯絡,以免信件遺失,謝謝!)

          請使用附件之表單,否則不受理營隊活動申請~~

          (1)申請經費補助計畫表(點我下載)(填寫範本點這裡):請以電腦繕打,並於填妥後,請先e-mail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核閱確認無誤後,再請服務學校用印蓋章(未經核閱就送服務學校核章者,恕不受理計畫申請案),用印後的紙本請於110.04.16 (星期五)下班前繳交課外組。(可參閱範本)

          (2)經費概算表(申請經費補助計畫表, P3):請以電腦繕打。

          (3)活動計畫書:請以電腦繕打,並請務必包含以下內容

  1. 活動名稱。
  2. 活動緣由(方案需求評估)。
  3. 活動目標。
  4. 合作單位。
  5. 營隊負責人。
  6. 青年志工人數。
  7. 服務對象及人數。
  8. 活動內容:包含實施時間、地點、活動流程、實施方式及預期效益等。

          (4)營隊證明書(點我下載):請確實依據本次公告之學校名單提交服務計畫,每一所教育優先區國中小學得接受7梯次暑假營隊活動,為使各社團能順利獲得「補助款」,務必請與服務對象師長聯繫,確認該項營隊活動在補助隊數內。 

 六、注意事項:

(1)未申請教育部之計畫,仍可辦理營隊活動,每一營隊課外組補助上限為一萬元;如通過申請教育部之計畫營隊,活動補助上限為兩萬元(以教育部公告為主)。

(2)核銷時請以實報實銷為原則,勿湊金額方式申請補助。

(3)如有申請校外單位補助,申請前務必知會社團所屬輔導老師,以利公文申請、經費核銷等各項行政作業流程,勿待接近結案截止日或要請領經費補助才告知有申請補助,如因作業時程不足以致社團無法獲得補助或完成執行,社團請自負相關責任及損失。

  註:如有變更以教育部網站公告資訊為主,不再各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