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暑假營隊活動,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有意願辦理之社團請於111.04.15 (星期五)12PM前依下列說明提出申請。
一、各營隊補助對象及範圍如下:(三項條件皆需符合)
1.社團志工由6人以上組成。
2.活動對象需為「教育優先區計畫補助」之中小學。
3.活動規劃以「3天以上」或「服務時數滿24小時」為原則。
二、各營隊活動補助原則:
1.優先補助「整合型之學校營隊申請案」,2種方式如下:(擇一)
(1)由一所大專校院整合校內不同社團營隊提出整合型計畫
(2)由一所大專校院整合跨校不同社團營隊提出整合型計畫
2.服務本島之營隊每一梯次最高補助「二萬元」;離島服務之營隊每一梯次最高補助「四萬元」。
3.因應近期疫情影響及寒假教育優先區營隊活動執行狀況進行部分調整,說明如下:
(1)開放申請辦理線上營隊活動:比照本年度寒假作法,開放學生社團申請辦理線上營隊活動,惟需於活動企劃書內說明完整活動規劃內容(包含活動使用之軟硬體設備、合作學校學生如何
上線參與營隊活動、活動內容規劃、活動結束後回饋意見蒐整)等;若規劃辦理實體營隊活動,仍應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各項防護措施妥為評估,並視後續疫情發展彈性調
整。
(2)補助經費支應項目:補助經費應用以支應教育訓練費(含行前訓練)、保險費、膳費、住宿費、教材教具費、交通費、印刷費及雜支(含防疫物資)等經費。
(3)活動企劃書內容:請各學生社團務必於活動企劃書納入活動目標、預期效益、活動安全評估、活動流程表等項目。
三、各營隊服務時數:
另為鼓勵社團走出校園,拓展服務學習範圍,課外組除編列補助經費(申請計畫經費總額之20%)外,本營隊活動亦列入本校服務學習活動時數認證24小時(服務天數在3天以上)或8小時(服務時數
滿24小時)。
四、其它注意事項:
- 活動場地及活動設計應注意安全性,活動期間應一律投保傷害保險或公共意外責任險。
- 營隊工作人員需以「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或「向合法經營公司租用車輛」之方式往返活動地點為原則。
五、申請方式:
- 以下4項資料電子檔於111.04.15 (星期五)寄至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逾時恕無法受理。(課外組收到申請書之後,會e-mail回覆收到與否,若同學未收到回覆信件,請主動與承辦人聯絡,以免信件遺失,謝謝!)
請使用附件之表單,否則不受理營隊活動申請~~
(1)申請經費補助計畫表(點我下載)(填寫範本點這裡):請以電腦繕打,並於填妥後,請先e-mail至
服務學校核章者,恕不受理計畫申請案),用印後的紙本請於111.04.15 (星期五)下班前繳交課外組。(可參閱範本)
(2)經費概算表(申請經費補助計畫表, P3):請以電腦繕打。
(3)活動企劃書:請以電腦繕打,並請務必包含以下內容(範本點這裡)
A.活動名稱。
B.活動緣由(方案需求評估)。
C.活動目的。
D.合作單位。
E.營隊負責人。
F.青年志工人數。
G.服務對象及人數。
H.活動內容:包含實施時間、地點、活動流程、實施方式、活動安全評估及預期效益等。
(4)服務活動合作意願書(點我下載):請確實依據本次公告之學校名單提交服務計畫,每一所教育優先區國中小學得接受7梯次暑假營隊活動,為使各社團能順利獲得「補助款」,務必請與
服務對象師長聯繫,確認該項營隊活動在補助隊數內。
六、注意事項:
(1)未申請教育部之計畫,仍可辦理營隊活動,每一營隊課外組補助上限為一萬元;如通過申請教育部之計畫營隊,活動補助上限為兩萬元(以教育部公告為主)。
(2)核銷時請以實報實銷為原則,勿湊金額方式申請補助。
(3)如有申請校外單位補助,申請前務必知會社團所屬輔導老師,以利公文申請、經費核銷等各項行政作業流程,勿待接近結案截止日或要請領經費補助才告知有申請補助,如因作業時程不足以致社團
無法獲得補助或完成執行,社團請自負相關責任及損失。
註:如有變更以教育部網站公告資訊為主,不再各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