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保組公告】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傳染病分類」

 

一、依衛生福利部本年6月23日衛授疾字第1110100870號函(附 件)辦理。

二、本次修正新增「猴痘」為第二類傳染病。

三、有關「猴痘」之通報定義及相關防治措施,請參閱衛生福 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Disease)。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