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公告】教育部來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於本年6月30日屆滿後當然廢止,請查照

【轉知】教育部來文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於本(112)年7月3日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於本年6月30日屆滿後當然廢止,請查照。

說明:依衛生福利部本年7月3日衛授疾字第1120100888號函(附件)辦理。

教育部函

衛生福利部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