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法規公告】本校「社會創新基地借用辦法」條文修正

本校「社會創新基地借用辦法」業經112年7月5日111學年度第23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詳如附件,謹此公告,請查照。

附件

1、修正後法規(PDF)

2、條文修正對照表、修正後條文及原條文(PDF)

 

 

學生事務處敬啟
(本案承辦人:課外活動組陳家堂先生,校內分機2911,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