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102年度臺北市職災勞工及其子女守護計畫

 

102年度臺北市職災勞工及其子女守護計畫

http://www.fd.taipei.gov.tw/ct.asp?xItem=46259856&ctNode=63298&mp=116051

 

一、依據:落實市長市政白皮書有關「持續關懷弱勢勞工就業權益」勞工政策。

二、目的:為照顧臺北市職災勞工及其子女,協助職災勞工參與職業訓練,學習

新技能以利返回職場,並鼓勵學業成績優良及具有特殊才能之職災勞

工在校子女,激發其學習表現,以增進未來社會競爭力,特訂定本計

畫。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四、申請期間:

()適用期限:自9711日起發生之職業災害事件(含失能及死亡)

() 申請時間:

1、就學補助費:

(1)每年31日起至430日止受理當學年度第二學期之就學補助

(2)每年101日起至1130日止受理當學年度第一學期之就學補助。

(3)申請人需以書面向本處申請補助,依申請案件郵戳日期順序受理申請,名額額滿、逾期者皆不予受理亦不得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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