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2/27提前受理110(下)置物櫃租用(租期至111/7/15)

  1. 辦理續租(原櫃)、下學期新租用,請於12/27起,攜帶學生證洽櫃檯辦理,採一人一櫃制。
  2. 不續租者請於111/1/15前自行清櫃(1/15由系統統一歸還);逾期未清理者,由館方於111/1/17逕行清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