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捐血有你,愛不止息」攝影比賽活動辦法

一、活動目的:

  109年適逢台灣血液基金會成立30週年。台灣醫療用血仰賴民眾自願且無償的奉獻,並有世界第一的國民捐血率之傲人表現;在捐與輸之間,是愛的流動,讓生命延續。故藉此次比賽,希望能透過鏡頭捕捉,不論是捐血的瞬間、民眾熱情的街頭勸募、用血者將陌生人的奉獻點滴輸注的企盼、生命獲得幫助等等心情,留下珍貴影像以及經由視覺轉化所傳達的美好故事。

二、活動主題:「捐血有你,愛不止息」
三、活動時程:

(一)徵件期間:即日起至109年11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如親送須於上午8點至下午5點間送達)
(二)頒獎日期:110年1月8日(捐血月記者會)

四、參加對象:各界愛好攝影人士,參賽者如未滿20歲,需要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五、參賽規則:
(一)作品規格:作品請以照片輸出,規格8X12吋,滿版不留白邊,彩色或黑白不限。
(二)拍攝器材:不限。
(三)影像品質:需為1,000萬畫素以上作品,如需部份裁切輸出,請維持原始檔80%以上且需超過1,000萬畫素之畫面。
(四)其他注意事項:
1.作品不得使用影像軟體做任何影像合成(容許調整明暗度、對比、飽和度),不得變更畫面景物,不得冒借、抄襲、剽竊、複製、或經加字、拼圖、留邉、劃線、拉線、格放、改造、插點、著色、疊片、護貝與各種特效,連作不收,違反者不予評審;若入圍或得獎後發現有以上情事,得取消入圍或得獎資格,若已領獎得追回已領取之獎項等。
2.參賽作品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法律問題,一經發現或經他人檢舉屬實,徵件期間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項,獎項不予遞補,如涉有爭議、違法或致損害其他第三人或主辦單位時,均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與賠償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如有著作權與年限之爭議,參賽者負舉證之義務,並對主辦單位最後之判定不得有異議。
3.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它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但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等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且為本人原創拍攝、需一次性拍攝完成之作品,並擁有著作權,如發現與任何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相同或雷同,或參賽作品有違本活動規定,經檢舉或發現,得取消得獎資格。
4.參賽作品若攝入人像於內,被攝入者如清晰可辨識,應擁有肖像權;凡得獎者應於提供電子檔時一併提供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如有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
5.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
6.入圍作品須依照通知期限內交付「調整前原始檔(RAW或JPG)」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或JPG)」兩種數位檔案,如無法提供上開兩種檔案,即取消得獎資格。
7.得獎作品在領取獎項後須無償讓與台灣血液基金會,作為捐血宣導之用,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導於《熱血雜誌》(含線上版),不另致酬。
8.每位參賽者最多限投稿十件作品,並以台灣地區(含離島)之捐血活動為限。
六、報名方式:
      一律使用輸出之實體照片,參賽作品背面應以透明膠帶貼妥報名表,報名表應詳填各項資料;下方「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之「讓與人」處須簽名,確保參賽資格。參賽作品妥善包裝,信封請註明:「捐血有你,愛不止息」攝影比賽,於收件期間掛號郵寄至:10066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號3樓台灣血液基金會公關處收,逾期不予受理。親自送件者,應於截止日之前的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送至收件地址,逾期不予受理。參賽作品因送件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七、其他:
(一)作品規格:詳情請至本會官網查詢及下載(http://www.blood.org.tw)。
(二)活動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活動單位:

         捐血、收件事宜:02-2351-1600#332~335 台灣血液基金會公關處

         相片規格、攝影相關問題:02-2381-2378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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