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活動組】111-1元智大學「活動、服務、才藝」獎申請公告 (申請自即日起至10/7星期五下午17:00截止)

 

111 1元智大學活動服務才藝獎申請公告

111-1元智大學「活動、服務、才藝」獎申請自即日起開始,符合申請資格的同學詳閱以下說明後,於111/10/07(五)午5將申請資料繳至課外組經承辦人親審,逾時不予受理。

 

?申請「服務、活動、才藝獎」需繳交紙本資料:

一、申請表。(點選下載)

二、元智獎申請相關資料繳交明細表。(點選下載)

三、學業成績單及五育活動成績單。(五育成績單上須有符合申請獎項之活動登錄,如申請活動獎,五育成績單上需有擔任社團幹部的活動紀錄) (五育成績單申請方式及說明事項)

四、自傳及活動服務學習歷程心得。(格式不限,請以word編排撰打後印出)

五、有利申請之其它相關證明文件。(獎狀、證明書、感謝狀…等)

(除其它相關證明文件外,其餘資料需繳交正本紙本,恕不接受影本。申請資料請勿裝訂)

 

 

?以下為注意事項,請再三詳閱:

  • 「元智大學活動、服務、才藝獎審查細則」(點選連結)
  • 「元智大學學生獎勵辦法」 (點選連結)
  • 附件一申請表中「推薦單位意見」欄,請勿空白且需有推薦人簽名/蓋章 
  • 繳交資料時須由承辦人員初審確認無誤收件後才算申請完成,申請資料未經承辦人初審逕自置於桌上或委由工讀生轉交之申請案件亦不予以受理
  • 相關申請資料請於111/10/07(五)下午17:00將申請表格及相關文件繳交至課外組承辦人親審,逾期不予受理。
  • 元智獎申請認可時段:110學年度(110/8/1~111/7/31)之活動成果提出申請。
  • 申請案件將送學生活動委員會決議,申請結果核定後公告於課外活動組網頁,請耐心等侯勿於公告前詢問申請結果。
  • 申請繳交之紙本資料需建檔留存,審畢後無法退還申請人,如有其他需求請於繳交前先行影印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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