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請對象:設籍台東縣滿一年以上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二、申請資格:
(一)學業成績:
1.操行成績全學年平均80分以上。
2.學業成績全學年平均75分以上。
3.大專院校新生得以原畢業高中職校最後一學年成績為申請標準。
(二)臺東縣政府核定之中低、低收入戶,須出具鄉鎮市公所證明。
(三)經基金會成員實際訪查證實家境維為清寒之學生。
三、獎學金名額及金額:名額10名,每名新台幣20,000元整。
四、申請日期:申請時間:即日超至113年11月15日(星期五)止,逾期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五、申請方式:書面申請資料郵寄至該基金會。